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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G与企业价值可以实现双赢
2021-12-25

12月24日,由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21第十届中国上市公司高峰论坛周系列活动——2021第五届中国上市公司董秘峰会成功在线上召开。本届董秘峰会以“ESG:全新机遇 共同责任”为主题。

峰会上,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、金融学讲席教授田轩发表了主题演讲,他表示,ESG与企业价值可以实现双赢,当前中国ESG信息披露标准与评价体系还有很大提升空间。

 

ESG与企业价值可以实现双赢

 

传统观点认为,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,企业并不会自愿去做ESG,亦或是将ESG当作纯利他行为——市场失灵时,企业受其利益相关者的委任对社会需求的一种回应。

田轩指出,事实或许并非如此,ESG是实现股东和利益相关者“双赢”的方法。目前学术界有研究表明,ESG与企业财务表现成非负相关,即ESG对企业财务表现影响为正或者是影响为0。

ESG如何作用于企业价值?在研究中发现,ESG能够为企业建立社会资本和信任,增强其对抗市场冲击及环境灾害等情况的能力;ESG能为企业取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;传递出产品质量好的信号;激励员工,提升员工满意程度;为企业建立名声,赢得产品市场;获得更好的分析师评价和股票推荐,降低债权、股权的融资成本;ESG能让企业获得更高的市场价值和更好看的账面会计表现等。

因此,ESG并非与企业价值矛盾,二者可以实现双赢。从2012年到2020年初,全球ESG投资的资产管理规模增长迅速,从13万亿美元增加至35万亿美元。根据万得与平安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数据,截至2020年10月,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ESG投资回报率跑赢沪深300,整体表现优于基金市场平均值。

再以社会责任投资基金(SRI)为例,其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,在其投资策略中,2020年将更多的资金投资于ESG领域。对SRI投资回报研究发现,不注重社会责任的公司风险更高,股票流动性更差,因此具有更高的溢价,价格更低,投资者要求的回报越高。

田轩指出,ESG不仅能够对企业自身产生影响,也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溢出效应。例如ESG在供应链上会产生溢出效应,客户的ESG表现会传递到上游供应商,企业ESG表现能对竞争者施加压力并负面影响其表现。

 

ESG信息披露与评价体系存在痛点难点

 

虽然ESG能够提升企业财务价值,并通过ESG对利益相关方产生溢出效应,但从全球的ESG发展来看,ESG信息披露与评价体系存在一定的痛点与难点。

当前,全球范围内对ESG的硬性法律法规较少,大多数以指引、指南、守则为主,企业的ESG披露更多是以自愿性为主。随着监管对ESG报告的要求,强制性披露内容正在逐步增加。

2009年,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(UN Global Compact)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(UNCTAD)、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(UNEP FI)及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(UN PRI)共同发起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(SSE),旨在促进全球各交易所的同业间交流和学习,推广交易所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最佳实践。截至2021年12月,全球已有110家证券交易所成为SSE交易所成员,其中61家交易所已出台相关ESG信息披露指引,26家交易所已强制要求上市企业对ESG信息进行披露。

2017年,上交所与深交所相继成为SSE倡议的伙伴交易所。同年12月,证监会颁布《公开发行证券的改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——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(2017修订)》,鼓励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、防治污染、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。2018年9月,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,确立了环境、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(ESG)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。

今年2月,证监会就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方面,ESG内容被纳入。今年5月,生态环境部印发的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》(《改革方案》),要求中国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。这些政策的相继推出下,A股上市企业2011-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呈现逐年递增趋势。

最后,田轩指出,ESG标准设定、披露信息的重要性衡量、语言规范以及执行上都有一定困难。在ESG评价标准设定上,学术机构、咨询公司、基金公司、评级机构和国际组织等各类主体提出了多达几十种ESG评价体系。由于构建方式、对ESG的定义、信息渠道不同等因素,同一家公司的ESG评级结果往往具有较大差异。此外,公司大小、地区差异、行业差异、披露的滞后性等客观因素,也容易使指标发生偏差。因此,ESG信息披露标准与评级体系有较大提升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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