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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会校友声音 | 崔荣华:立法保障中老年人再就业 畅通“老有所为”渠道
2022-03-16

随着老龄化加剧,我国的老年人口抚养比不断提高。全国人大代表、世纪荣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、全球金融GSFD2018级校友崔荣华建议,制定《中老年人就业促进法》,建立中老年人才信息库,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法律保障、搭建社会平台,畅通“老有所为”渠道,激励老人发挥夕阳余热再就业,既可以有效缓解家庭压力,也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做出贡献。

崔荣华调研发现,老年人再就业存在就业途径单一、就业领域集中、就业观念需要改变等问题。多数老年人的就业途径主要依靠亲友介绍,多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寻找工作,也反映了社会在帮助老年人就业工作上还不够完善;城镇老年人口的就业领域多集中在农林渔业、商业零售服务业、居民服务业,极大地限制了老年人的工作领域;一些老年人受到“老人无用论”的影响,认为老年人只能从事一些低体力、低技能、低工资的工作,这种观念制约了老年人的再就业。由于缺乏相关指导培训,相对于年轻人,老年人在体力和精力方面都处于劣势,就业竞争力相对较低。而缺少明确法律依据,使得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遇见劳资纠纷时没有足够的法律保障。

崔荣华建议,根据现行的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,参照国外中老年人就业相关法律,加快制定《中老年人就业促进法》。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纳入《劳动法》保护范围,使得用人单位和返聘人员能够依法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。建立弹性退休年龄和工作时间政策,以实现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与中老年人就业愿望的双赢局面。鼓励与民间的人力资源组织结合,通过人才中介机构疏通中老年人才流通的渠道,让老有所为的中老年人才走出大城市,到需要的地方去发挥余热,体现自身的价值。建立中老年人才信息库,将有一技之长的中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建成信息库,统筹管理,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实际情况,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按需推荐。提供再就业的资金支持,对聘用下岗中老年人以及企业提供经济补助、建立职业培训组织与再就业咨询组织。针对希望通过临时和短期的就业来获得收入的中老年人,可以提供短期的雇佣或劳动派遣等机会,针对不在乎收入多少和就业方式,只是想继续就业的劳动者,提供能体现人生价值的工作。